pg下载网站麻将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涉及的行为予以规范,借此进而鼓励以及支持还有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达至发展态势,同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从而推进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特对此制定本法 。 。 。
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之上,存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存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又或者存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利用者,这些群体自愿联合起来,并且进行民主管理,从而形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其成员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如下业务,存在一种或者多种情况: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开发经营农村民间工艺以及制品,开发经营休闲农业,开发经营乡村旅游资源等 。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第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是盈余主要返还所依据的标准 ,盈余主要 根据这个比例进行返还 。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享有占有权利啦,还享有使用并处分的权利哟,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呢。
第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以其账户内记载的 、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界定范围,基于此范围程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相应的 、对应程度的责任 。
第七条,国家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和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保护,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可以对其进行侵犯,不可以有这种行为。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遵守法律,遵循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不可从事与章程规定不相关的活动。句号不能落下。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将生产经营以及服务的规模予以扩大,进而发展产业化经营,以此提高市场竞争力,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凭借自身意愿进行设立,或者选择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十条,国家借助一些方式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展予以推动,存在利用财政展开相关支持这一举措,提供税收方面的优惠给予优待,通过施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还有按照产业政策开展引导以此来达至目的 。
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被国家鼓励且支持着,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去提供帮助,还要提供服务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那些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要统筹进行指导,要协调相关事宜,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以及发展。
具备县级及以上层级的人民政府农业之中的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的有关部门,还有组织,应当依据它们各自所拥有的职责,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现象,以及发展情况,给予指导方面的举措,提供扶持方面的行动,并且施行服务方面的办法。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十三条规定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拥有这样的出资相关情况。其一呢,可以采用货币来进行出资。其二呢,还会有其他的那种方式去作价出资哦,也就是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这类,能够用货币去进行估价,并且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加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除此以外呢,还有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几种算作出资的办法哟。然而呢,不得不注意的是,如果遭遇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pg下载麻将胡了A.旗舰厅进体育.cc,不得当作出资材料的那种财产,那就得除外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可以用针对该社或者说是针对其他成员的债权,去充抵自己的出资;同样不可以用已经缴纳的出资,去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所负的债务 。
第十四条,要去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召开一场有全体设立人都得参与其中的设立大会才行,设立的时候那些自愿成为这个社成员的人就是设立人 。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业务范围;
(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成员出资的转让、继承、担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十一)附加表决权的设立、行使方式和行使范围;
(十二)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提交如下这些文件,从而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登记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开展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而登记类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存在一个登记机关,这个登记机关需要把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传达到同一级所含的农业等相关部门那里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且要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向公司等企业开展投资行为,并且凭借其出资的额度作为界限,对外在所有进行投资的企业当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三章 成员
第十九条,公民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若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的服务,同时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履行章程所规定的入社手续,那么就能够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然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是不可以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第二十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里头,农民起码得占成员总数量的百分之八十 。
小于二十人的成员总数情况下,能够存在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而超过二十人的成员总数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成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
第二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社群成员的汇聚场合,拥有表决权这件事,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呢,接着依据章程所确切规定的内容,对在这个范畴内的团体进行民主性质的自我管理 。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去查阅本社的章程,查阅成员名册,查阅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查阅理事会会议决议,查阅监事会会议决议,查阅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会计账簿,还有查阅财务审计报告 。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开展选举以及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的相关制度,而成员各自都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那按照章程规定,出资额较大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才能够享有对应的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是有着限制的,其绝对不可以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嘞。而且呀,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以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这是存在规定的,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之际,去告知出席会议的全体成员哟。
第二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要求加入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本社成员;符合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要求加入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若有要求退社的情况,应当于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选择退社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倘若章程另外有规定的话,那就依从其规定。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的时候终止。
第二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存在不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情况,存在不遵守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或者存在严重危害其他成员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的情况,这种情形下是可以予以除名的。
成员的除名,应当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在实施前款规定时,应当为该成员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
被除名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针对第二十七条,成员于其资格终止前,和农民专业与合作社所订立的合同,应当持续履行,不过,章程另外有规定的情况,或者与该社另外达成约定的情况,则属于除外情形。
第二十八条规定,若成员资格终止,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所规定的方式,以及章程所规定的期限,去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还有公积金份额,对于成员资格终止之前的可分配盈余,要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其返还 。
处于资格终止状态的成员,理应依照章程所规定的方式,去分摊在资格终止之前,这个本社所产生的亏损,以及本社所背负的债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构成全体成员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它作为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面这些职权,此为第二十九条规定~。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一、决定重大财产处置,二、决定对外投资,三、决定对外担保,四、决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
(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五)作出关于合并的决议,涉及分立的决议,关乎解散的决议,有关清算的决议,同时作出关于设立事项的决议,关于加入联合社事项的决议 。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所做的、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针对成员的入社事宜,以及除名等情况,作出相应决议。
(八)公积金的提取及使用;
(九)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成员大会的召开,其出席的人数,应该要达到成员总数比例三分之二往上。
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才能够让全体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对任何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的决议来说,都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达成。倘若章程针对表决权数有着更高规定,那么就按照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每年最少召开一回pg下载通道,会议的召集,是由章程去规定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之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那么能够依照章程规定去设立成员代表大会。这种成员代表大会呀,依照章程规定,它具备着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这样的情况呢。
依照法律规定而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情况之下,成员代表的人数通常是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并且最低的人数是五十、一人。
第三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一名理事长,也能够设置理事会。理事长,是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
能够设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主体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不会兼任监事,理事不会兼任监事,经理不会兼任监事,财务会计人员同样不会兼任监事 。
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里选举出理事长,以及理事,还有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他们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来行使职权,并且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第三十五条规定,其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行使这样的权力,即依据成员大会给出的各种决定,去聘任经理及财务会计人员。而且,理事长活着理事存在兼任经理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也是被特许的。然后呢,经理依据章程所规定的内容或者理事会给出的决定,能够去聘任其他人员。
总经理依据章程当中所规定的条目以及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所授予的相应权力,承担起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责任 ,担当该项工作职责 。
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六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以及理事,还有管理人员,都不可以出现以下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有这样的行为,违反了章程规定,并且是未经成员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把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居然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理事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其理事长,以及理事,还有经理,都不可以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那种,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是理事,又或是监事,乃至经理。
作为执行那个跟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能够起到担当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相关职务的作用,这相关职务包括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以及财务会计人员这些岗位的角色也不能兼任 。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是这样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务管理这方面,需要依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来进行,同时,在会计核算这一环节,同样要依据该制度去切实执行。
第四十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之中,其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得按章程给定之规定,去实施一系列动作,也就是编排组织年度业务报告,制定盈余分配方案,拟定亏损处理方案,以及编订财务会计报告,并且要于成员大会召开之前的十五天之际,放置储备在办公的地点之处,以此去提供给成员做出查阅的便利相关行为。
第四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成员的交易,以及与利用其提供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是应当予以分别进行核算的。
第四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依照章程所规定的,或者依据成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从当年的盈余里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被用于弥补亏损,还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的规模,或者转变成成员的出资。
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第,四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一)该成员的出资额;
(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三)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有着这样一条规定,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在弥补完亏损之后,又提取了公积金的当年里面所产生的盈余,才算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而这个可分配盈余,主要是按照成员跟本社的交易量,或者说是交易金额的比例来进行返还的。
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跟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进行返还,其返还总额不可以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返还之后剩下的部分 ,以成员账户所记载的出资额以及公积金份额 ,还有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给予补助以及他人捐赠从而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至成员的份额 ,按照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
经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获得同意之后,能够把全部,或者部分,可分配的盈余,转变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情况,且记录在成员账户当中,。
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存在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如此这般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针对本社财务展开内部审计,而这般的审计结果,应该向成员大会去报告 。
成员大会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六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合并时,应当在自合并决议作出的那一日开始计算起的十日之内,去通知债权人。合并各方所拥有的债权,以及所背负的债务,应当由合并之后继续存在的,或者是新设立的组织来予以承继。
第四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立,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并且应当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第四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出于前款第一项、第二个项目、第四项缘由而解散的,理应在解散事由显现之日起十五日之内,为由成员大会推选成员得以构成清算组,去开启解散清算。倘若超过期限而没办法构成清算组,成员抑或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构架清算组旨在进行清算,人民法院理应受理这个申请,并赶忙指定成员组建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自成立那日起,就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理跟清算有关的、尚未了结的业务,清理财产,清理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完债务之后剩下的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去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在清算结束的时候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债权人。并且要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举行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计时,需要到了30日内达成申报债权行为。要是没接到通知的话,从那公告计时开始,要在45日内得以实现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事宜。要是在规定的这个期间里面呢,全部的成员,所有债权人都已经收到了通知,那么这种既定情况下,清算组的公告义务就可以获得免除了。
债权人去申报债权的时候,得说明一下债权的有关事项噢,并且还要提供证明材料呢。而清算组呢,是应当去对债权进行审查的,之后还要进行登记呀。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当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所提及的缘故而解体,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那个时刻,是无法去办理成员退社相关手续的。
第五十二条,清算组有着负责制定一项有着包含清偿农民专业合作社员工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清偿所欠税款,还包括其他各项形形色色债务,以及甚至分配所剩余财产,这般种种在内的清算方案的职责,该清算方案,需要经过成员大会的通过,或者是要申请人民法院来进行确认之后才能够实施。
当清算组察觉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没办法清偿债务之际,理应依照法律规定朝着人民法院去申请破产。
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具体执行,第五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其解散时,在其进行破产清算时,不得当作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五十五条规定,清算组成员需秉持忠诚,尽力施展本职才华与职责履行所能,通过合法合规的方法与形式,履行相应的清算责任与义务。倘若因个人故意行为,或者因重大过失疏忽,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债权人遭受了损失,那么该清算组成员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指责。.
第五十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若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然而,当破产财产在完成对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的清偿之后,应当优先清偿在破产之前与农民成员业已产生交易但却尚未结清的款项。
第七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五十六条,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之上,能够出资去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得有自身的名称,得有组织机构,还得有住所,要有由联合社全体成员制定且得到承认的章程,并且要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五十七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据本法进行登记,从而取得法人资格,之后领取营业执照,其登记类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五十八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会以其全部财产来对该社的债务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会以其出资额为限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责任。
第五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设立成员大会,全体成员都要参加,其职权涵盖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理事和监事,还要罢免他们,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方案以及盈余分配情况,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方案等重大事项。
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设置起成员代表大会,那么能够依据实际所需去设立理事会,或者设立监事会,又或者设置执行监事 。其中,理事长以及理事必须是由成员社所选派的人员来出任 。
第六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进行选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进行表决,实行一社一票这样的方式 。
第六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办法,是按照本法规定的原则来确定,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去规定。
成员若是退社,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而言就要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提出才行。成员资格会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因退社事由而终止。
第六十三条,本章之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若是没有相关规定,那么适用本法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定。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四条,有这么样一条规定,国家对于那些支持发展农业以及农村经济领域里面的建设项目,是存在着不同做法的,那便是可以去委托,并且安排那些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从事实施相关工作。
第六十五条,中央财政要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服务,支持开展培训服务,支持开展农产品标准与认证服务,支持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支持开展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地方财政也要安排资金,做同样的这些扶持工作。对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给予优先扶助。
有关部门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范畴,这些部门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强化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督 。
有关第六十六条,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用多种形式pg下载官方版打开即玩v1022.速装上线体验.中国,供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敲定。
有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借助多样模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给予金融服务 。
保险机构被国家鼓励,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以多种形态存在的农业保险服务。并且激励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法定规则,开展互助保险 。
第六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那国家规定的,针对农业生产方面、加工领域,以及流通范畴、服务类别,还有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的,相应的税收优惠 。
第六十八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农产品最初阶段加工的时候,其用电要执行被规定为农业生产的用电的价格,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的土地,是按照农用地的范畴来进行管理的,具体详尽的各类办法是由国务院方面的有关部门去进行规定的。